急煞害女乘客撞斷肋骨 客運司機說她沒系安全帶法官這樣判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施姓客運司機開車行經國道一號南向364公里九如交流道匝道附近時,因前方路口塞車,緊急剎車導致車上蔡黃姓女乘客胸部撞擊前方座椅背板,導致肋骨斷裂,施姓司機指,黃女當下沒依規定系安全帶,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根據行車紀錄器,發現他與前車甚爲迫近時才緊急剎車,仍應負過失之責,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5月11日傍晚6點多,和欣客運施姓司機開車行經國道一號南向364公里九如交流道匝道附近時,前方因車流量大並回堵塞車,施男突然踩一下剎車,車上的黃姓女乘客身體往前撞擊前方座椅背板,下車時還跟司機說:「做什麼緊急剎車,我撞一下很痛欸」
事後黃女還是相當疼痛,前往醫院檢查,發現受有前胸壁鈍挫傷、右側前胸壁挫傷、右側第5、6肋骨骨折等傷害,於是向施姓司機提告。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施姓司機表示,他是踩剎車踩得比較急,但有剎停下來,緊急煞車可以將車子安全停住,不致於追撞前車,保持行車安全是他的責任,且經觀看車內影像,黃女當下沒有依規定系安全帶。
法官檢視車內行車紀錄器,發現蔡黃婦人確實沒有系安全帶,但施男緊急剎車時,當時還有另名身材壯碩的男乘客也撞上座位前隔板,其他後方乘客身軀也多有晃動,且勘驗行車紀錄器,他與前車甚爲迫近時才緊急剎車,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