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3惡男焚屍塞冰箱棄置案 僅1人認罪!法院裁定羈押

基隆市3名男子去年12月30日將趙姓老翁殺害後焚屍後塞進冰櫃,又棄置貨車停靠在信義區郊區。29日檢方起訴3嫌,僅有江男1人認罪,其餘均不認罪,法院認定有相當理由認爲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3人。(本報資料照)

基隆市3名男子去年12月30日將趙姓老翁殺害後焚屍後塞進冰櫃,又棄置貨車停靠在信義區郊區。29日檢方起訴3嫌,僅有江男1人認罪,其餘均不認罪,法院認定有相當理由認爲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3人。(本報資料照)

基隆市3名男子去年12月30日犯下一起殺人棄屍案,1名70歲的趙姓男子疑遭殺害後焚屍後塞進冰櫃,又被棄置於貨車停靠在信義區郊區,3名嫌犯落網後遭基隆地檢署聲押獲准。29日檢方起訴並移審吳男等3人,由於3嫌中僅有江男認罪,其餘均不認罪,法院認定被告等人被警方拘捕時逃逸,且難以排除畏罪逃亡藏匿之可能性,裁定羈押3人。

去年死者趙姓男子因欠債遭吳男等人押走殺害,並在八堵路企圖焚屍滅跡,但因爲屍體燃燒不完全,犯嫌又將趙男遺體藏在冰櫃中,以小貨車載運基隆市信義區郊區棄置,而後吳嫌還曾企圖逃逸,最終被警方逮獲。當時包含吳男在內的3名嫌犯涉嫌重大,遭檢方聲押獲准。

據瞭解,該案爲國民法官法所定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案件,檢方今依國民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今日移審基隆地院。

經地院合議庭評議,被告江男、吳男、陳男經訊問後,僅被告江男坦承起訴書所載犯行,被告陳男、吳男則否認妨害自由致死犯行,坦承妨害自由、遺棄屍體犯行。

但法院認爲,憑卷證相關證據足認被告等人涉犯刑法3人以上共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致死罪、毀損遺棄屍體罪,均犯罪嫌疑重大。此外,被告等人所犯罪嫌系最輕本刑爲5年以上之有期徒刑之重罪,罪責非輕,基於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基本人性,重罪常伴隨有逃亡之高度可能性,難以排除被告等人畏罪逃亡藏匿之可能。

同時,被告等人爲警方拘捕時有逃逸行爲,有相當理由認爲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或執行,最終法院將3嫌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