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惠臺17條後 福建今發佈意見「探索兩岸農業融合發展」

▲漳平臺灣農民創業園臺品櫻花茶園。(圖/翻攝自中國日報)

記者陳冠宇/綜合報導

繼日前發佈17條惠臺措施之後,福建今(4)日再於一份「實施意見」中提及,將積極探索「海峽兩岸農業融合發展新路」,包括拓寬臺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路徑、提升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建設水準,以及引進臺灣新品種、新技術等措施。

大陸福建省日前剛推出惠臺17條措施,其中就包含「支持對臺農林漁業發展」的6條內容,包括支持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加強臺企涉林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保障、支持臺胞參與寧德海洋漁業養殖合作、支持在閩臺企發展綠色食品、爲在龍巖發展的臺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持、支持臺胞臺企在花卉苗木產業集中區投資興業。

中新網報導,福建官方4日發佈《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紮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並指福建積極探索海峽兩岸農業融合發展新路,深化高水準農業對外開放合作。

在探索海峽兩岸農業融合方面,「實施意見」指出,福建將拓寬臺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路徑,打造福建臺灣農民創業園品牌,提升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建設水準。

▲廈門閩臺農業融合產業園種業中心。(圖/翻攝自「同安發佈」公衆號)

「實施意見」提到,要以閩臺農業融合發展推廣縣和推廣基地爲載體,引進推廣一批臺灣新品種、新技術、新機具。同時,福建將加快建設閩臺農業良種研發與繁育中心,支持閩臺種業企業開展聯合育種攻關和商業化育種。

同時,福建將深化閩臺基層交流,持續開展兩岸特色鄉鎮交流對接活動。深化閩臺鄉建鄉創合作,支持臺灣建築師、文創團隊參與鄉村建設和治理,打造兩岸融合「師帶徒」鄉村振興幫扶品牌。

在深化農業對外開放合作方面,「實施意見」提及,福建將密切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有關成員國農業領域合作,培育農業國際貿易優勢主體;同時,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合作,拓展南美、中亞、中東等新興市場。

此外,福建鼓勵發展跨境電商、海外倉等新業態。嚴厲打擊農產品走私等違法行爲。加強菌草技術援外培訓和推廣,深化水稻、白羽肉雞育種等領域對外合作,推動水產養殖「技術出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