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和昌擬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交所上市

2025年4月20日消息,武漢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於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交所上市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該議案尚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本次發行上市的方案包括:發行股票種類爲人民幣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在不考慮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情況下,擬公開發行不超過 28,000,000 股(含本數),發行後公衆股東持股佔發行後總股本比例不低於 25%;公司及主承銷商將根據情況擇機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 4,200,000 股(含本數),包含超額配售股票在內,擬公開發行不超過 32,200,000 股(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確定。定價方式通過公司和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等方式確定,最終定價方式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對象範圍爲已開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權限的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擬用於年產 1.2 萬噸光伏材料等項目、年產 2000 噸集成電路用電鍍化學品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發行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由新老股東按發行後持股比例共享。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股票將在北交所上市,上市當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國股轉系統終止掛牌。決議有效期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若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註冊決定則自動延長至發行上市完畢。承銷方式爲餘額包銷,戰略配售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保薦機構確定。公司目前爲基礎層掛牌公司,須進入創新層後方可申報,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審覈或註冊的風險。公司最近 2 年的財務數據符合《上市規則》相關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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