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不得騎人行道 3月起基隆加強取締
基隆市警察局表示,將自今年3月1日起,加強取締機車行駛人行道的違規行爲。(基隆市警察局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部分民衆認爲,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的主因在於停車空間設置在人行道或騎樓,市府應考量從交通工程的層面,規畫機車停車空間,以避免亂象。(張志康攝)
因爲停車空間設在人行道上,許多民衆都習慣在人行道上騎乘機車。基隆市警察局表示,將自今年3月1日起,加強取締車輛行駛人行騎樓及人行道,違者可處以新臺幣600元到1800元的罰鍰。
基隆市政府自去年1月起,推動「行人友善」政策,也自今年2月起,強化取締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另外,市府也積極推動「騎樓整平計劃」及「人行道改善工程」,提升行人通行便利性。政策推動至今,基隆市的行人事故的發生機率明顯下降37.5%。
基隆市警察局表示,近期發現有部分民衆爲貪圖自身便利,常會將機車騎上騎樓及人行道,迫使行人讓道,嚴重侵害了行人的路權。
爲此,基隆市警察局規畫自今年3月1日起,加強取締車輛行駛騎樓、人行道之行爲,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駕車行駛人行道」,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
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長楊永泰表示,騎樓及人行道是專供行人通行之用,駕車時不得侵入,如要進入可供停車之人行道或騎樓,需將車輛熄火以「牽行方式」停放。楊永泰也呼籲民衆尊重行人通行的路權及安全,共同建立友善行人的用路環境。
不過,也有部分民衆認爲,市府除了透過交通執法這項手段外,也應該考量從交通相關工程規畫的層面解決問題。民衆指出,機車會進入人行道或是騎樓,主因在於騎樓或人行道上設有機車停車空間。
民衆認爲,若市府能夠規畫停車方式,諸如設置停車彎、增設路外停車場,或是畫設路邊停車格,更能有效減少行人與機車之間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