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檢察機關依法對鍾棉令涉嫌受賄、洗錢案提起公訴!

日前,原吉安市重點工程投資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聘用人員鍾棉令涉嫌受賄、洗錢一案,由新干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新干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新干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新干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鍾棉令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新干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鍾棉令身爲受國家機關委託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掩飾、隱瞞受賄犯罪所得來源與性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洗錢罪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吉安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