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忍者》版權方開告仿冒商品!賠償金額高達1.5億
記者楊智仁/綜合報導
《火影忍者》動畫製作與授權方 TV Tokyo,在美國對多名侵權者提起商標與著作權侵害訴訟,並於 5 月底獲得勝訴。美國伊利諾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做出預設判決,裁定 47 名被告每人需賠償 10 萬美元,總賠償金額最高達 470 萬美元 ( 約 1.5 億臺幣 )。
▼《火影忍者》授權方提侵權訴訟。(圖/翻攝自naruto推特)
根據外媒報導,這些被告涉及在網路上販售大量仿冒商品,表面上看似爲 TV Tokyo 授權產品,實際卻是低劣僞品,TV Tokyo 指出「這些行爲造成消費者混淆、稀釋並玷污我方珍貴商標,對公司造成難以回覆的損害。」法院判決中也規定,被告不得再從事任何形式的仿冒行爲,相關網站將被查封移交給 TV Tokyo 或永久停用。由於仿冒行爲常以多個假名進行,法院允許若同一人涉及多個帳號,僅需賠償一次 10 萬美元,以避免重複求償。
本案是近期數起針對日本動漫侵權的重大勝訴之一。2024 年 4 月 VIZ Media 針對《RWBY》的商標與版權侵權提起訴訟,同樣在伊利諾州法院獲勝,131 名被告各被判賠 20 萬美元,總計高達 2,620 萬美元。同月《驚奇數位馬戲團》(The Amazing Digital Circus)製作方 Glitch Productions 亦對仿冒商品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