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輪走私1.2噸毒品..臺灣最大宗 主嫌供出共犯...無期改判17年
「飛燕號」貨輪前年8月自海上接應市價23億、重1.2噸的安毒及百餘公斤K毒來臺,被檢警在高雄港碼頭查獲,主嫌李建良被高雄地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考量李供出共犯,且坦承部分犯行,從輕改判徒刑17年。
檢警調查,2023年7月16日前,李建良邀集葉姓、鄭姓男子等人共謀走私毒品,取得飛燕號使用權後,並透過不知情的人力仲介公司安排印尼籍船長和船員到船上工作。
安排人員、貨輪妥當後,飛燕號自高雄港出航,並依李等人指示,航行至越南外海指定座標,將2級甲基安非他命綠色麻布袋60大袋和3級愷他命黃色麻布袋5大袋,搬運至船上返航,即將駛抵高雄港時,將毒品全數塞進太空包,並用垃圾掩蓋。
同年8月7日,飛燕號進入高雄港後,因檢警已經事先接獲情資,隨即登船搜查,當場查扣1.2噸安毒、百餘公斤K毒,市價高達23億,並循線逮捕李等多人,成爲臺灣歷年破獲最大宗的毒品走私案。
高雄地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李無期徒刑,其餘鄭姓、葉姓、陳姓、柯姓同夥則判8年4月至14年10月徒刑,印尼籍船長ROMADHON 、翻譯LAMLAM則判無罪。
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上午視訊宣判,合議庭考量李建良及葉姓同夥涉案後供出共犯,陳男則於二審坦承部分犯行,審酌事證後給予從輕改判。
李建良部分從輕改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5年,葉姓、陳姓同夥則從輕改判12年、14年2月,原本一審無罪的印尼籍船長ROMADHON ,則認定參與走私,重判13年,其餘涉案人均維持原審量刑。可上訴。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飛燕輪外觀。(記者張議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