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場選址爭議 二林鎮長罷免連署未達標 本人親迴應

二林鎮居民不滿彰化縣政府擇定芳苑鄉草湖南段228-2地號土地進行火化場開發,曾進行抗議,二林鎮長蔡詩傑(持麥克風)亦到場。(資料照/葉靜美攝)

彰化縣政府擇定芳苑鄉草湖南段228-2地號土地進行火化場開發,由於火化場位處芳苑鄉、二林鎮交界,除引發二林鎮民不滿反對火化場的設立,另有鎮民亦發起連署罷免二林鎮長蔡詩傑,今日2階連署截止,罷團表示因份數未達標,沒有送件,但仍將持續反火化場設立;蔡詩傑則說,將持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做應該做的事。

彰化縣政府考量火化場基地鄰近區域人口相對稀少,有利於進行後續火化場開發工作,芳苑鄉公所在基地旁興建芳苑鄉第一殯儀館,完工後可與火化場合爲殯葬一元化的園區,提供民衆完整的殯葬服務,因此擇定芳苑鄉草湖南段228-2地號土地進行火化場開發。

但因火化場位處芳苑鄉、二林鎮交界,引發鄰近的芳苑鄉、二林鎮民強烈反對,並組成二林芳苑反火葬場自救會抗議要求撤案,有二林鎮民認爲二林鎮長蔡詩傑反對態度不明確,發起連署罷免鎮長。

罷免二林鎮長蔡詩傑案在第1階段獲516人連署,跨過407人門檻,進入第2階段,二階法定門檻爲4088人,罷團表示,2階段連署份數仍差一點,今日無法達標,沒有送件到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罷團強調,遺憾無法罷免鎮長,但會持續反對火化場設立。

對此,蔡詩傑表示,自己仍會一本初衷,持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做應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