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起火“元兇”竟是三桶水

北京日報訊(記者張宇)近日,大興區一居民小區內,一輛停在垃圾分類處的貨車突然起火。火被撲滅後,火災調查人員查看了事發周圍監控視頻,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引火“元兇”竟然是——三桶水。

“不好,起火了,快來滅火!”當日13時許,在大興區首創悅都匯小區的垃圾分類處,一輛貨車突然起火,隨着一聲大喊,正在社區巡邏的微型消防站人員奔向着火地點,使用滅火器先行處置。

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接到報警後,迅速趕赴現場處置。在出警途中,消防員與首創悅都匯社區微型消防站取得聯繫,得知火勢已第一時間被成功撲滅。到達現場後,爲防止發生復燃,消防員對現場進一步進行了清理。

事後,火災調查人員查看起火周邊監控視頻時發現,引發此次火災的“元兇”竟然是貨車頂部放置的桶裝水。

在視頻中,火災調查人員看到,事發前貨車車頂放了三桶桶裝水,當天中午陽光強烈,桶裝水下方墊着的紙箱先是冒出縷縷青煙,隨後煙越來越大,周邊的可燃物也發生燃燒。

消防部門最終認定,此次火災爲陽光經過桶裝水後,折射形成聚焦效應,引燃周圍可燃物所致。

最近,京城迎來高溫天氣。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新聞宣傳科劉丙濤提醒,此類火災起火原因與放大鏡引火原理相同。“像礦泉水瓶、水晶球和眼鏡等物體在太陽光的照射下,會產生凸透鏡聚光效應,時間一長,光線聚焦點周圍就會形成高溫高熱環境,若此時周邊有易燃可燃物,就可能引發火災。”劉丙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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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實驗揭示潛在危險

僅兩分鐘 車內打火機就炸了

高溫暴曬下,汽車密閉空間內放置的一些“瓶瓶罐罐”可能會爆炸、起火,成爲“陽光縱火犯”。近日,消防員進行了一場模擬實驗,揭示打火機、放大鏡、充電寶等物品在高溫車內的可怕“變身”。

實驗在北京市天交報廢汽車回收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進行。14時許,停在空曠水泥地上的實驗車輛經暴曬後,車內溫度不斷攀升。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消防員使用熱成像儀測溫發現,車內溫度超過70℃,最高達到81℃。

第一組實驗物品是打火機和香水。消防員將物品放在車內的中控儀表工作臺上。關閉車窗後,僅過去兩分鐘,3個打火機就接連發生爆炸。20分鐘後,香水瓶的噴嘴突然彈出,香水噴了消防員一身。

消防員張震說,打火機內一般爲液態丁烷,溫度達到50℃時就極易發生膨脹甚至爆炸。香水多含有酒精類易燃液體,實驗中香水瓶噴嘴突然彈出是因爲酒精揮發後,瓶內壓力過大所致。

第二組實驗物品是放大鏡,模擬礦泉水、水晶球和眼鏡這類物品的聚焦作用。放大鏡被放置在中控儀表工作臺上,40分鐘後,聚焦點處的紙巾被引燃。將紙巾移除後,聚焦點又將工作臺內飾燒焦,並有濃煙及刺鼻氣體產生。

“礦泉水瓶、水晶球等通常是圓柱或圓形,符合凸透鏡特徵,當陽光穿過這些物品時會發生折射,引發聚焦效應。”張震說。

第三組實驗物品是手機充電寶。經過50分鐘炙烤,車內的手機充電寶溫度高達137℃,出現鼓包跡象。張震說,手機充電寶的工作溫度範圍在0℃至40℃,這類物品長時間放在高溫密閉車內,不僅會鼓包,還會爆炸起火。一些劣質充電寶使用不合格鋰電池,穩定性更差。

第四組實驗物品是降溫噴霧。消防員將降溫噴霧噴灑在車內後關閉車窗,隨後點燃一塊酒精棉,搖下車窗,用一根木棍將酒精棉放入車內,瞬間,車內發生爆燃,傳來一聲巨響,車輛前擋風玻璃被掀翻,玻璃碎片被頂飛4米多遠。

張震介紹,降溫、防曬等噴霧類產品往往含有丁烷、異丁烷、乙醇等易燃物,這些成分遇到明火會燃燒,在密閉空間內則會發生爆燃。市民在室內、車內使用完這類產品,應立刻開窗通風。

消防員提示駕駛員,夏季應儘量減少車輛暴曬時間,像打火機、罐裝噴霧及手機充電寶等物品,下車後一定要隨手帶離,切勿遺留在車內。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