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場火警暴增 市府加強列管
有鑑於今年回收場火警暴增,桃園市環保局鎖定資源回收場、再利用處理機構等254家業者,年底前公告納管,要求強化消防設施及防災改善方案。(桃園市消防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市政府去年創全國之先推「高風險場所納管」制,工廠及倉儲火災年減25%,有鑑於今年回收場火警是去年9倍,鎖定資源回收場、再利用處理機構等254家業者,年底前公告納入第2波管制對象,強化防災改善方案,避免因常堆放大量易燃物而一發不可收拾。
桃市府去年10月修正《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首創「高風險場所納管」制度,第1波全面列管危險化學品、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低溫冷凍倉儲等992家高風險場所,並要求增設防火措施與防火區畫,違者可罰5萬至10萬元罰鍰,持續未改善者優先拆除,今年火災件數較去年同期下降25%。
但已連續3年僅有1件的回收場火警,今年至今已暴增至9件,對比2020年和2021年各5件,也幾乎快2倍,分析火警頻傳原因與廠內堆置大量易燃性物質、消防設施又不足有關,包括地下工廠違規囤放、部分資源回收場缺乏完善管理等,不僅造成財產重大損失,也對周邊居民安全及環境品質帶來嚴重威脅。
環保局爲有效降低火災風險並加強管理,特別針對轄內具有大量堆置易燃性物質的事業全面盤點,鎖定對象包括90家資源回收場(紙類及塑膠)、128家再利用機構(塑膠、橡膠、紙類及木材)、22家廢棄物處理機構(易燃性、反應性或有害混合溶劑及潤滑油),並針對非法廠址與地下工廠等高風險據點,額外納入14處,總計第2批將納管254家事業,預計今年底前公告。
環保局將要求強化消防設施及防災改善方案,未來也會持續滾動式管理及檢討《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的落實度,持續精進科技執法,希望透過擴大列管與強化管理,全面降低環境與公共安全潛在威脅,更期待以制度管理取代傳統人力的新治理模式,可供全國縣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