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 A25決標十週年 陳衝:城市治理勿忘初心
回顧A25決標10週年,陳沖認爲,當初招標所要達成的公共目標初心,仍要保持,非核心公共目標可調整。圖/仝澤蓉攝影
寸土寸金的臺北,但凡大面積公有土地處理,必成媒體焦點,例如A21、A19、T17、T18等在規劃期間即新聞不斷,但爲何獨提A25的十週年慶?
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沖表示,2014年A25兩度流標時,他針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意旨能否達成,曾於同年3月25日在報端發表一文「A25流標不是壞事」,順便提出建言,只要能貫徹初心,就是市民之福。當時因引用樂團「莫忘初衷」的歌名,還召來友人的調侃打趣。10年過去,A25也已完工,回首審視,本案倒是獎參促參的好教材。
2012年10月23日臺北市政府公開對外說明佔地5452坪A25的規劃利用,其中與一般土地不同,揭櫫有四大目標:設立大型停車場、強化信義商圈、增加財政收益、提升市地利用。
後兩者是公地處分常見的理由,不足爲奇,倒是高居首要目標擬闢建大巴士停車空間,避免信義商圈堵車過高的機會成本,立意甚宏,頗爲少見。以當年陸客快速成長,觀光巴士四處巡航的景象,市府的規劃,的確有其遠見。
但既想由民間投資廣設停車空間,又無意放棄財政收益(鉅額權利金),市府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BOT方式招商時,其整體構想,尤其是底價的訂定,就不免受制於一種欠缺可行性陳義過高的悖論。
果然A25素地在2014年連續兩次流標,標案也由BOT改爲地上權,得標者可做複合型的商業規劃,至於大巴士停車位,早已不是重點,投標須知僅規定須設44席大客車停車位,參與其事者大概多不復記得當年公開說明時,對使用現況是標明64席大客車車位,表示市府瞭解當時至少有64輛巴士常駐。
未充分考慮鞏固商圈的原始公共性目的,仍將財政收益列爲酌定權利金的主要考慮,所以放棄BOT、寬容投標對象、乃至退讓巴士車位數,最後一再降低權利金,應該都是自然衍生的結果。
市府最早的規劃,其實考慮到北市長期的發展,只是對財政收益難以割捨,結果一再流標,地上權權利金由原規劃的240億元,一路跌到約173億元決標(還低於BOT的底價),停車位更少於早先規畫的三成,似乎未能一圓「那一年那一天出發時心中的夢」。所幸(還是不幸?)過去十年,因兩岸關係凍縮,來臺陸客銳減,一時還不致明顯感覺2012年建設主體爲停車場的必要性,以及對商圈品質的衝擊。
疫情乃至晚近的兩岸政策,意外爲信義商圈爭取到補行審視的機會,而另外增添大巨蛋全面啓用後的因素,不妨趁機就現行商圈人流加交通流量評估,滾動進行動態的分析,順便再做些壓力測試,瞭解並檢討都市計劃執行的效益,纔是數位時代政府應有的氣度。
陳沖表示,A25由停車場華麗轉身爲辦公大樓,再「疊加」44席大車位,是否符合初衷?這倒也是個盤點的好時機。老子曾說,「治大國若烹小鮮」,城市治理更是如此,以簡馭繁,見微知着,謹小戒慎,勿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