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北士科用地 傳「新壽9月底移轉」

臺北副市長李四川昨天召開輝達進駐北士科進度說明會。記者林麗玉/攝影

輝達擬落腳臺北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卻因地上權問題卡關,北市府日前發函內政部,詢問能否覈准「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內政部回覆市府可自訂辦法辦理。副市長李四川表示,市府將朝與新壽合意解約談判,近1、2個月會訂定「專案地上權辦法」給輝達。

對此,新光人壽昨表示,此案簽有保密協議,無法對外透露。

輝達傾向不購地、設定地上權使用北士科T17、T18用地,但兩塊地中間道路須變更都市計劃合併。市府推演有兩種方式,一是與新壽解約,再與輝達訂新約,由輝達辦理都市計劃變更;另一方式是市府先變更,再轉移給輝達。

李四川昨率相關局處開說明會,副秘書長俞振華表示,輝達先前擔心北市府收回新壽設定地上權,後續是否還要公開招標,內政部函覆是解決移轉程序的重要拼圖。

新壽上週發函北市府,屬意地上權直接轉移輝達,但北市府擔心有違約、圖利之嫌。李四川說,市府朝先與新壽合意解約,再將地上權轉移輝達。他透露,輝達與新壽已籤MOU或計劃書,約定9月底完成土地移轉。

「北市府擔心直接移轉地上權會有圖利問題。」李四川說,市府提出合意解約,新壽尚未同意,還會進一步協商。他研判,若新壽直接將地上權移轉給輝達,可能產生「必要的利潤」,因此新壽有顧慮。地政局長王瑞雲說,目前新壽已繳給市府32.7億元權利金加地租。

儘管北市府已表達雙方合意解約,新壽可以不必繳交違約金,但知情人士透露,關鍵在於新壽在T17及T18兩塊土地所支付的權利金和租金,合計超過50億元,遠超過北市府說的32.7億元,雙方須就解約條件進一步協商。

市議員陳賢蔚表示,新壽取得地上權至今3年都在養地,若直接轉移地上權,外界會認爲新壽「養地套利」,企業形象更糟,況且契約規範「建物沒有蓋好前無法轉讓」,在契約期限內蓋好大樓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議員黃瀞瑩說,如果大家共同目標都希望輝達留在臺北,中央、地方就要共同解決,並將程序、辦法更公開透明, 讓外界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