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遭爆「深夜私約辣模去飯店」 不忍開嗆揭真相:荒謬無比
記者蔡琛儀/臺北報導
大馬歌手黃明志上個月22日捲入臺灣網紅謝侑芯命案,遭大馬警方延扣9天后,於13日至26日在警方擔保下獲釋(亦稱口頭保釋),以等待取得死者的驗屍報告。但今(25日)《鏡週刊》爆料,黃明志之前藉由選MV女主角爲由,約60萬追蹤的辣模半夜獨處,還想約對方去飯店,更公佈雙方私訊對話。
▲ 黃明志出事後,各方爆料及流言滿天飛。(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對此,雙方經紀公司稍早發佈聯合聲明,表示該篇報導中多數內容爲捕風捉影、惡意拼湊,與事實嚴重不符,「尤其提及的許多細節,不僅時隔已久,且敘述幾乎是子虛烏有、混亂錯寫。報導所稱的性感辣模對此報導深感不解與莫名其妙,指出毫無根據的內容被放大渲染,感到遺憾。」
經紀公司澄清,當天該女藝人在公司進行的是企劃溝通與專案研討,與「面試」一事完全無關,「況且,兩間經紀公司基於同一個製作團隊,若要安排角色出演,根本沒有所謂面試的必要,公司直接放入名單即可。因此,該篇爆料內容的邏輯根本是荒謬無比。」最後強調:「不應讓這些缺乏根據、甚至扭曲事實的流言,來抹煞藝人與幕後工作人員所付出的專業與心力。」
雙方經紀公司聲明全文:
針對近日媒體網路平臺上流傳,關於「黃明志拍MV私約辣模」的不實報導,雙方經紀公司特此發佈聯合聲明,以正視聽。
該篇報導中多數內容爲捕風捉影、惡意拼湊,與事實嚴重不符。尤其提及的許多細節,不僅時隔已久,且敘述幾乎是子虛烏有、混亂錯寫。報導所稱的性感辣模對此報導深感不解與莫名其妙,指出毫無根據的內容被放大渲染,感到遺憾。
經紀公司在此提出最關鍵的事實反駁:當天該女藝人是在公司進行的是企劃溝通與專案研討,與「面試」一事完全無關。況且,兩間經紀公司基於同一個製作團隊,若要安排角色出演,根本沒有所謂面試的必要,公司直接放入名單即可。因此,該篇爆料內容的邏輯根本是荒謬無比。
不應讓這些缺乏根據、甚至扭曲事實的流言,來抹煞藝人與幕後工作人員所付出的專業與心力。我們共同呼籲所有媒體應當恪守新聞倫理,對消息來源進行嚴謹的查證,避免以煽動性的內容誤導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