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卷護理女神命案涉2罪! 「恐關2年打3鞭」尿檢驗出4毒品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31歲網紅「護理女神」謝侑芯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的五星級飯店猝逝,同房間還有大馬歌手黃明志,警方在男方身上搜出9顆藥丸,經檢驗爲搖頭丸。黃明志因此涉及擁毒、濫用毒品2罪嫌,如果罪名成立將面臨入獄、鞭刑與罰款!

▲黃明志涉擁毒、濫用毒品在馬來西亞被逮捕。(圖/翻攝自臉書/黃明志)

據《中國報》報導,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於3日發公告指出,黃明志面臨兩項控罪,分別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A(1)條文(擁毒)以及第15(1)(a)條文(濫用毒品)。而根據法令規定,擁毒罪可判入獄刑期至少2年或不超過5年,以及鞭刑至少3下或不超過9下。

擁毒罪是指被發現擁有2克或以上但少過5克的海洛因、15克的古柯鹼、20克或以上但50克以下的大麻、100克或以上但250克以下生鴉片、5克或以上但30克以下安非他命及冰毒等合成毒品者,皆屬於擁毒。

另外「濫用毒品」罪,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約臺幣3萬6692元),入獄刑期最多2年,以及不超過3年的觀察期。當地媒體估計,若上述罪名一旦成立,最少要入獄2年,要面臨至少3下鞭刑。

黃明志在事件發生當日,身上被警方搜出9顆搖頭丸,被逮捕後進行尿液檢查,尿檢對安非他命、克他命、大麻及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外傳他10月24日已經出席刑事庭,否認擁毒與吸毒兩項控罪,在有當地人士擔保下,繳交保釋金8000令吉(約臺幣5萬8672元)獲釋外出。他下一次出庭是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