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今將獲釋 謝侑芯閨蜜發13字限動發泄

▲謝侑芯、謝薇安是好閨蜜。(圖/翻攝自Instagram/irisirisss900、missingvivian)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臺灣網紅謝侑芯命案,大馬警方兩度聲請延押調查,但若未起訴,13日將期滿獲釋。對此,謝侑芯閨蜜謝薇安直言很驚訝,盼黃明志老實交代事發過程,同時也在IG以黑底白字寫下13字「沒有謀殺,但過失致死是有的吧?」發泄不滿情緒。

馬來西亞檢察總長丹斯里莫哈末杜蘇基表示,黃明志13日將在「警方擔保下獲釋」。他強調,截至目前,警方調查報告尚未發現任何能將黃明志與謝侑芯死因產生連結的線索,「沒有證據顯示嫌犯涉及致死死者。」

根據《星洲日報》報導,謝薇安表示,雖然對此感到驚訝,但可以理解,也尊重大馬警方及司法的判斷,只是她仍相信案發時黃明志就在現場,所以希望黃能老實交代清楚整個事發過程。

▲謝侑芯閨蜜清晨發13字限動發泄。(圖/翻攝自謝薇安IG,下同)

儘管如此,謝薇安13日凌晨仍在IG發佈限時動態,用黑底白字留下13字:「沒有謀殺,但過失致死是有的吧?」

對此,謝侑芯家屬代表律師陳俊達也表示,若黃明志在13日未遭起訴,便會依法獲釋,但「這不代表,這個案件已經在這時候結束了。」

根據警方資料,謝侑芯猝死案於10月22日下午1時40分在吉隆坡一間酒店客房被揭發。黃明志供稱,當時與謝侑芯在酒店討論影片拍攝專案,發現對方在浴缸內昏迷後,曾施以心肺復甦術但無效,隨即報警求助。

警方隨後在房內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的藥物,並發現黃明志尿檢對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因此檢方10月24日指控黃擁有及濫用毒品罪,准以4000令吉保(約新臺幣3萬元),案件訂於12月18日開庭審理。

不過,警方隨後將謝侑芯猝死案轉爲謀殺方向調查,黃明志則於11月5日凌晨至金馬警區總部報到,並兩度被延扣至11月13日。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先前指出,警方初步調查發現,死者謝侑芯與嫌犯黃明志生前有着「超越友誼的親密和特殊關係」,兩人從國外同行入境馬來西亞後便一同入住飯店,直到命案發生,期間幾乎形影不離。法迪爾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線索,他們的關係親密、特殊,但細節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