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走讀案約談1個多小時 批檢問「集會遊行定義」莫名其妙

民衆黨走讀活動8名員警受傷,臺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等,傳喚民衆黨主席黃國昌,偵訊1個多小時,庭後黃國昌受訪表示,檢察官問了讓他覺得莫名其妙的問題,包含怎麼定義集會遊行,他第一次在偵訊時被問法律定義上問題。他強調,民進黨國家機器、綠色媒體誤導,他從來沒有勒警察脖子。

黃國昌庭後表示,他覺得很感慨,在馬政府、蔡政府時期因集遊法被檢察官調查大約4、5次,過去偵訊從來沒有超過半小時,「今天檢察官問了一堆讓我覺得莫名其妙的問題,問怎麼定義集會遊行」,第一次在檢察官偵訊時被問法律定義性問題,覺得非常驚訝,檢察官問類似的問題,搞了1個多小時。

他表示,他在偵訊中舉例檢察官吳巡龍到最高法院前抗議,吳巡龍說只有他一個人所以不是集會遊行,但當天在最高院前面還有很多檢察官「聲援」不構成集會遊行。他舉例後,檢察官突然問「怎麼定義集會遊行?」他聽了很傻眼,不知吳巡龍怎麼定義集會遊行,他回答檢察官「不應該從警方實務、立法歷史、司法裁判來找解釋嗎?怎麼會問我如何定義?」

黃國昌說,他的個性不喜歡爲難基層同仁,檢察官還問他「爲什麼要勒警察脖子?」他回答,檢察官你被民進黨的國家機器和綠色媒體所誤導「我從來沒有勒那個警察脖子,那時候人很擠,我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警察跟我有說有笑,我們還在聊天」如果勒脖還有說有笑聊天,這不是違反經驗法則,不是太可笑了嗎?

民衆黨發起「司法改革,公民走讀」活動,過程與警員爆發激烈推擠。記者曾原信/攝影

黃國昌因走讀案經檢方偵訊1個多小時,庭後他受訪表示,第一次在偵訊時被問法律定義上問題,怎麼定義集會遊行,讓他覺得莫名其妙。記者蕭雅娟/攝影

網路上流傳黃國昌「勒住員警脖子」影片,引發襲警質疑。對此,督察組長陳育健表示,他在推擠過程中被黃國昌手臂勾住,研判是因現場混亂、黃國昌踉蹌跌向自己,並無惡意,他不會提告傷害。圖/擷取自Youtube 民衆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