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牢裡,黃之鋒又被拘了
據香港文匯網6月6日消息,香港特區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當天在赤柱拘捕一名28歲男子。有消息指出,被捕的男子是在“35+串謀顛覆政權”案中被判囚56個月,目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的黃之鋒。
報道稱,黃之鋒在獄中再次被捕的原因是,有關部門發現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二)及(四)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爲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即俗稱的洗黑錢。
報道還表示,目前服刑中的黃之鋒還正在以“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被檢方起訴,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2024年11月19日,香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件,45名反中亂港分子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其中,已認罪的被告黃之鋒被判刑56個月。 在此之前,黃之鋒還曾因藐視法庭、非法集結、煽惑他人蔘與非法集結等罪名,自2017年起被多次起訴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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