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拖延海淡廠 臺塑企業澄清與事實嚴重不符

環團批拖延海淡廠,每年省逾6億元, 臺塑企業澄清與事實嚴重不符。(臺塑企業提供/王莫昀臺北傳真)

環團23日批臺塑拖延啓用海淡廠,遭到環境部開罰30萬,但持續取用每公噸僅12元的濁水溪溪水,對比海淡廠啓用成本,卻可年省逾6億元,臺塑企業發聲明強調致力推動節能減碳,一滴水使用12.9次,爲興建海淡廠已投入68億超出原預算,工期延宕,主要是不可抗力因素,根本不構成開立罰單處分的要件。

臺塑企業指出,爲補充枯水期供應六輕工業園區不足345,495噸/日時的自籌替代水源,並響應政府多元水源開發政策,因此以循環經濟概念取用電廠溫排水爲水源,規畫由臺塑石化興建麥寮海水淡化廠。

其實臺塑企業十分積極在推動節水及水源替代方案,透過製程用水減量、節水管理措施、降低蒸發損失及廢水回收再利用等,降低對地面水資源的依賴,因此,臺塑企業麥寮園區日產量雖增加,但用水量卻逐年降低,至113年已投入14億元完成30套水回收再利用設施,每日平均用水量由96年30.6萬噸降至113年18.6萬噸,平均年降幅22%,每一滴水使用12.9次。

臺塑企業強調,臺塑石化規畫興建麥寮海水淡化廠,原預估經費54億元,惟興建期間遭遇新冠疫情、全球貨運塞港、以哈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迄今已投入逾68億元經費,興建期程延後並非臺塑石化所能掌握,而且海淡廠延後完成也沒有產生環境污染,根本不構成開立罰單處分的要件。

海淡廠屬高用電、高排碳製程,生產1噸海淡水要用4.2度電,排碳量達3.334 kgCO2/噸,遠高於工業水排碳量0.175 kgCO2/噸,臺塑企業指出,海淡水排碳量是工業水的19倍,依麥寮海淡廠環評要求最少年產1,700萬噸,每年排碳量達5.7萬噸,除不利於氣候環境外,也加重整體電力負荷,再加上近年來國內亦未發生缺水現象,因此海淡廠應該作爲枯水期或缺水期間的補充用水。不過近年來因氣候變遷導致極端氣象頻繁發生,不能排除我國未來可能遭遇嚴重缺水情形,臺塑企業將依規畫期程於114年9月30日前完成麥寮海水淡化廠的興建及試車工作開始營運,作爲缺水時期的補充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