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草案 擬強化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及調適策略
爲了讓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評估氣候變遷風險並推動調適方案,有建立一致性的操作程序與作業準則,環境部9日預告相關草案。(本報資料照片)
爲了讓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評估氣候變遷風險並推動調適方案,有建立一致性的操作程序與作業準則,環境部9日預告相關草案,明定在評估氣候變遷風險的時候,應納入危害度、暴露度及脆弱度等要素,且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評估可行性跟成效,同時促進跨部門合作跟公衆參與。
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8條規定,預告「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草案,廣徵各界意見。
環境部說明,未來各級政府研擬、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方案及策略,應根據上述準則規定使用當期氣候變遷科學報告,進行系統性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並據以擬定各易受氣候變遷衝擊領域調適行動方案,以及地方調適執行方案,以降低氣候衝擊。
環境部表示,草案重點包含氣候變遷風險評估須涵蓋範疇界定、現況與未來風險分析,並納入危害度、暴露度及脆弱度等要素,各級政府應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調適選項,並評估其可行性與成效,並鼓勵公私部門與民間共同參與氣候風險評估與調適決策,推動氣候調適政策主流化與社會包容性,後續根據最新科學報告與國內外發展趨勢,適時檢討並修正調適方案,提升調適措施有效性與可複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