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部率綠色成長聯盟成員赴德 碳費ETS雙軌制估2027上路
爲協助碳費徵收對象應對美國關稅政策對綠色轉型造成的不確定性影響,環境部參照財政部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的期限作法,提供企業自主減量計劃申請期限可展延2個月的措施,並保留適用優惠費率的資格。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環境部於6月24日至26日於德國柏林舉行「環境部綠色成長聯盟德國碳定價研習會」,由環境部長彭啓明率經濟部、金管會、證交所、碳交所、氣候署及11個企業等綠色成長聯盟成員,與德方進行深度的碳定價制度研習與交流,目標2026年建立臺灣試行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ETS)制度,並於2027年至2028年推動該制度。
彭啓明表示,我國碳費制度已於今年正式上路,碳費徵收對象今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將納入計價,但相較於固定的徵收費率,ETS制度可以藉由市場機制,反應產業減碳實際付出的成本。本次首次帶領綠色成長聯盟成員共同參與學習第一手資訊,期能於2026年建立試行ETS制度,並規畫在2027年至2028年推動ETS制度,與碳費制度雙軌並行。
環境部表示,德國排放交易管理局隸屬於德國聯邦環境署(UBA),是德國政府負責歐盟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EU ETS)的主管機關,臺德雙方自2018年簽署臺德碳交易合作意向書後,持續就碳定價制度建構及碳交易市場等主題進行交流。
環境部指出,本次爲期3天的課程首先由德國排放交易管理局介紹建立EU ETS體系的先期準備,接着由歐盟環境智庫Adelphi說明EU ETS主要架構與最新發展,並強調EU ETS拍賣所得將投入創新基金與現代化基金來推動低碳技術。
此外,本次研習會也邀集了德國聯邦經濟與能源部(BMWE)、德國應用生態研究所(Öko-Institut)、德國氣候顧問公司Future Camp、歐洲能源交易所(EEX)、國際碳行動夥伴關係(ICAP)、全球永續賦能倡議組織(GeSI)等各方國際專業領域的機構或團體,分享德國排放交易制度、EU ETS 2制度現況、國際上碳交易市場實務經驗、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的數位解方,以及氣候政策推動時的利害關係人辨識與溝通等內容,爲環境部及綠色成長聯盟奠定紮實的ETS制度理論與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