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可請「3種假」安心養胎 醫:準爸爸也應善用
▲孕婦應善用產檢假、安胎假及產假好好照顧自己和寶寶。(圖/達志影像)
記者邱俊吉/綜合報導
不少女性在懷孕期間覺得疲憊、噁心、腰痠背痛,卻不太敢請假,對此醫師說,懷孕是身體與心理的雙重挑戰,準媽媽應安心運用3項法定假別,包括產檢假、安胎假及產假,而準爸爸也應妥善使用陪產檢及陪產假,照顧好自己,就是給寶寶最棒的禮物。
東森栢馥森心林診所醫師嚴絢上在臉書分享,在臺灣現行法規中,孕婦享有3大假別,首先是「產檢假」,共7天,全薪給付,可彈性拆成半天或按小時計。這項假可讓孕婦從容完成每次產檢,不必匆忙請假奔波,也能細心瞭解寶寶的發育情形。
若出現早產徵兆或醫師建議多休息,則可申請「安胎假」。嚴絢上指出,若未住院,這項假1年內最多30天,期間享半薪,須檢附醫師診斷證明,提醒若孕期不適,千萬別硬撐,媽媽與胎兒健康優先。
「產假」則是生產後最珍貴的恢復時光。嚴絢上說明,懷孕滿20周以上生產者可請8周產假,若不幸小產,依週數也有不同天數的休養假,任職滿6個月者可享全薪。這段時間是修復、建立親子連結的黃金期,應安心休養。
此外,準爸爸也別忘了自己權益,依法享有7天的陪產檢及陪產假,可陪伴產檢或分娩,是媽媽最安穩的力量。
嚴絢上強調,懷孕本來就辛苦,前述假期都有法律保障,女性別因工作壓力而忽視健康,將身體顧好,整個家庭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