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女友劈腿 外籍男工吃醋持刀刺死她
高雄市岡山區阮姓越南籍移工,前年10月20日不滿同鄉的黎姓女友疑似劈腿,雙方爭吵時,阮男竟持刀刺中黎女左胸,還割斷右頸動脈導致黎女死亡,橋頭地院依殺人罪判他10年6月徒刑,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原審刑度有理,維持原判決。可上訴。
阮男與黎女爲同居男女朋友,黎女卻疑在外認識小王因而向阮男提分手,氣得阮男逼迫黎女當面談判,還以越南文傳訊息恐嚇黎女「妳要跟我講清楚,否則全部三人同歸於盡」、「我永遠不會放過妳跟那個傢伙」。
阮男更恐嚇黎女「臺灣這塊土地對我來講不是寬到哪裡去,你們應該要知道」嚇得黎女不斷哀求阮男「放手」希望能結束交往關係,但阮男仍以生命安全要脅黎女當面說清楚講明白。
前年10月20日晚間,黎女與阮男相約在友人家談判,阮男一到場就質問黎女是不是另結新歡,要求黎女交出手機讓他查看,但黎女不從,阮男便加她壓在地上搶奪手機,還抽出預藏的摺疊刀威脅黎女不要靠近。
阮男準備點開黎女手機中的訊息時,黎女又上前爭搶手機,沒想到阮男竟不顧黎女生命安危,直接將摺疊刀刺向黎女的左胸,還往右上劃破,當場割斷鎖骨、氣管、右頸動脈及右頸靜脈,黎女當場噴血倒地,送往岡山醫院急救仍於當晚11時許傷重不治。
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阮男只因不滿黎女提分手就逼迫見面談判,還持刀殺害黎女,考量他犯案後幫黎女求救,並坦承犯行,賠償黎女家人5000萬元越南盾,依殺人案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及強制罪3個月,刑期執行完畢後將驅逐出境。
阮男不服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爲橋院法官已審酌阮男自首給予減刑,黎女家屬雖無法接受,但也未請求檢察官上訴,考量原審已審酌阮男行爲,未違反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維持原審刑度。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