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新規定今日起施行,業內這樣看

爲加強化妝品監督管理,規範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價工作,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國家藥監局組織制定了《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價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價,是指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可能影響化妝品質量安全的風險因素進行監測,並對發現的風險因素進行分析研判和有效處置的活動。風險監測與評價的目的是發現和防控化妝品質量安全風險,爲制定化妝品質量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和化妝品標準、開展化妝品抽樣檢驗以及化妝品安全風險信息交流和預警提供科學依據。

記者查詢《辦法》發現,新規將對幾個可能影響化妝品質量安全的風險因素開展監測和評價:(一)易在化妝品中添加、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質;(二)化妝品中易對兒童等重點人羣造成健康危害的物質; (三)化妝品原料或者包裝材料可能帶入,化妝品生產、貯存和運輸過程中可能產生或者帶入的風險物質; (四)化妝品標準制修訂工作需要涉及的項目;(五)其他重點監測項目。

業內認爲,這一新規旨在全面加強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管,聚焦風險防控,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助推行業健康發展。

“這是政府部門對化妝品進行安全風險監測與評價的工作規範。”伽藍集團公關傳播總經理陳涓玲告訴記者,對企業不會造成成本影響,“我們公司本身就已在產品全生命週期都有相應的風險監測與管理措施。”

另一家本土美妝企業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新規的出臺標誌着我國化妝品監管從“事後處置”向“事前預防”轉變,並構建了“監測-評價-處置”的閉環監管機制,體現出科學性與前瞻性。從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角度看,新規從原料篩選、生產控制、出廠檢測、應急響應全鏈條提出更高要求,這也促使相關從業公司繼續在前述環節中加大管控與投入。

拜爾斯道夫公司方面認爲,新施行的《辦法》是化妝品監管體系的重要升級。《辦法》通過全鏈條風險管控、重點物質靶向監測、響應時效強化,推動監管從“事後處置”轉向“事前預防”。雖然短期內企業面臨成本上升(檢測、人力、時間)、供應鏈複雜化等挑戰,但長遠看,新規將促進行業標準化和高質量發展。企業需通過數據共享、政策適配、資源聚焦等策略優化合規成本,在監管深化中構築競爭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