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總預算審議未見總預算書 藍議員怒轟:影響行使監督權

花蓮縣議會程序委員會成員、民進黨縣議員胡仁順指出,縣府有1個多月時間補正,若本會期未審完,12月臨時會仍可處理。記者王思慧/攝影

花蓮縣明年度總預算審議引起爭議,因縣議會程序委員會要求縣府,將光復鄉重建及防災工程經費納入總預算案,補正資料後再送審。藍營議員今批評,目前未見總預算書,質疑議會沒告知非程序委員成員,影響行使監督權。綠營議員認爲,下月臨時會還能審查,不影響預算審查進度。

花蓮明年度總預算案因光復洪災後需補充重建內容,議會要求縣府補正。國民黨議員韓林梅在主計處工作報告時,質疑總預算書未依期程送進議會,表示議會未告知全體議員相關進度,且程序委員會只負責程序性審查,無權卡關,已影響議員依法審查的權限。

韓林梅憤而離席後表示,非程序委員成員的議員完全不知情,要求議會與縣府說明「爲何預算不見」。她批評,這造成審查權益受損,「等於變相霸凌」、「覺得非常不舒服」。

議事主席、副議長徐雪玉請議會主任潭進成說明,潭指出,議會曾於10月22日行文要求縣府補正資料,因尚未補齊資料,10月31日總預算案未進入一讀,確定無法在這次定期會審查,將於下月臨時會再審。

潭進成表示,縣府共送27件提案,程序會時提案有請縣府補充意見,其他26案在程序會逐條審議且經程序委員同意,不過沒有經過程序委員會同意送大會,這案子必須等到把一些要求修正提案的意見送到大會,再來續審後面程序。

程序委員會成員、民進黨議員胡仁順指出,程序委員會並非擋預算,而是在重大災害發生後,議長希望縣府優先調整災後重建預算,當天各政黨召集人都沒意見。他表示,縣府有1個多月時間補正,若本會期未審完,12月臨時會仍可處理,不會影響縣民權益。

花蓮縣議會程序委員會要求縣府,將光復鄉重建及防災工程經費納入總預算案,補正資料後再送審。藍營議員今批評,目前仍未見總預算書,影響行使監督權。記者王思慧/攝影

花蓮縣議會程序委員會要求縣府,將光復鄉重建及防災工程經費納入總預算案,補正資料後再送審。國民黨縣議員韓林梅批評,目前仍未見總預算書,造成審查權益受損。記者王思慧/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