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4 /15 高中職、大專各40名額
▲申請辦法詳見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站首頁處務公告編號116506。(圖/記者王兆麟翻攝花蓮縣政府官網)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爲獎勵花蓮縣清寒家庭子弟努力向學,花蓮縣政府編列獎學金預算嘉惠本縣清寒優秀學子,鼓舞年輕學子努力求學,在人生旅程裡,能秉持進取與感恩的心,飲水思源,未來也可以回饋社會。
花蓮縣「113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高中職及大學校院組)」自114年3月1日起至同年4月15日止受理申請。依據「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核發要點」,凡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學校院學生,均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本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爲高中職40名、每名4,000元,大專校院40名、每名6,000元,歡迎符合資格之學子踊躍提出申請,獎學金核發要點及申請表可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站首頁(http://www.hlc.edu.tw)處務公告(編號116506)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