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騎車未戴安全帽「我有喝」!哀求別取締 警攔停管束
▲花蓮男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又酒𫛤遭員警攔停。(圖/吉安警分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吉安派出所於1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巡經吉安鄉福興路時,發現張姓男子騎乘普重機車未戴安全帽,員警隨即上前攔查。過程中,張男表示自己有飲酒情形,要求警方不要取締並繼續行駛,但員警爲維護交通安全,立即強勢執法,將其攔停並加以管束。
經警方實施酒測,張男酒測值雖未達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隨即依法開立「酒後駕車」、「未戴安全帽」的違規罰單,並將機車移置保管,另外後續也將檢視行車記錄器,針對其他違規事實一併舉發。
吉安分局呼籲,酒駕行爲一旦釀禍,後果難以挽回,警方對於酒駕及各類交通違規將持續加強取締,絕不寬貸。也提醒民衆切勿心存僥倖,應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並配合警方攔查與執法,攜手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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