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萬榮溫泉泡腳池延宕10餘年何時開放?審計部點出關鍵
花蓮縣政府10多年前推動萬榮溫泉暨觀光產業發展計劃,在林田山文化園區路口處前,設置公共泡腳池等設施帶動周邊產業,至今卻遲未啓用。(羅亦晽攝)
花蓮縣政府10多年前推動萬榮溫泉暨觀光產業發展計劃,在林田山文化園區路口處前,設置公共泡腳池等設施帶動周邊產業,至今卻遲未啓用。(羅亦晽攝)
花蓮縣政府10多年前推動萬榮溫泉暨觀光產業發展計劃,預計設置溫泉儲存槽、公共泡腳池及服務中心等設施帶動周邊產業,經2度向中央提報計劃,最後以4255萬展開溫泉井體及公共泡腳池工程。不過審計部查覈發現計劃執行過程本末倒置致設施至今無法啓用。縣府表示,已檢討計劃審查機制,泡腳池預計10月完成水溫控管系統及招募人力配置後將正式啓用。
花蓮縣府推動萬榮溫泉暨觀光產業發展計劃,預計在萬榮村萬利段449、450、451、452、453地號設置溫泉儲存槽、公共泡腳池及服務中心等設施,帶動周邊產業發展,2014年向花蓮縣第二期(2015-2019)綜合發展實施方案提報計劃,隔年獲得6000萬經費覈定。
不過審計室查覈發現,縣府未完成計劃可行性評估即提報計劃,作業程序本末倒置造成計劃仍在前置規畫評估階段,且鄉公所擬具興辦事業計劃書,計劃基地範圍涉及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卻遲未獲縣府覈定,導致計劃覈定後逾4年因未能依期程執行而撤案。
縣府之後又在第三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2020-2023)提報計劃並獲5045萬元經費覈定,但鄉公所因經費不足,在尚未確立溫泉資源品質穩定的前提下,逕自決策先辦理溫泉會館興建工程,暫緩溫泉開發主體的溫泉井體工程,後經原民會重新評估並覈實修正計劃,最後以4255萬元啓動溫泉井體工程及興建公共泡腳池。
然而,鄉公所因未及時辦理溫泉開發及使用計劃書變更程序,導致溫泉取水用量、引水位置及用水範圍等和原核定的溫泉開發許可不符,整體工程去年1月一度遭勒令停工且須封井,直到同年9月才完成溫泉開發許可及溫泉井體工程,但至今尚未取得溫泉水權狀,公共泡腳池雖已完工,還需改善周邊環境才能開放使用。
縣府表示,溫泉開發完成證明已在今年1月獲覈定,戶外泡腳池周邊環境改善工程也在4月動工,預計10月完成水溫控管系統並招募人力配置後,將正式啓用公共泡腳池。另外,原民處已檢討計劃審查機制,將加強跨單位橫向溝通,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未來也會視公所需求協助爭取花東基金興建溫泉會館,並持續督導辦理後續啓用營運計劃的事前籌備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