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快樂農場」再擴大! 鬱金香公園闢增612耕作區供認養
花蓮吉安鄉北昌快樂農園土地配合住一住宅開發案遭收回,鄉公所爲此在鬱金香種植區整地增闢3個體驗區、612處耕作區供認養。(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吉安鄉北昌快樂農園土地配合住一住宅開發案遭收回,鄉公所爲此在鬱金香種植區整地增闢3個體驗區、612處耕作區供認養。(吉安鄉公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近年活化轄內閒置農地,打造3座「快樂農場」讓鄉親體驗自耕自食的農夫生活,其中北昌快樂農園土地配合住一住宅開發案遭收回,鄉公所爲此在鬱金香種植區整地增闢3個體驗區、612處耕作區供認養,65歲以上長者及具身障資格者免費,其他則是每月酌收100元使用費。
吉安鄉公所推廣食農教育,2019年整理吉安苗圃部分土地,打造鄉內首座快樂農場「福昌農場」,開放鄉親認養種植蔬果,廣獲好評,2021年在北昌村地主支持下,將其休耕轉作私有農地轉型爲「北昌快樂農園」,由於2座農場供認養的土地有限,名額常遭秒殺,鄉公所2022年爲此爭取歇業的鬱金香花園土地使用權,把近4甲土地整地轉型爲「鬱金香種植區」。
不過北昌快樂農園因北昌住一住宅開發案展開土地配合開發被收回後,鄉公所接獲許多認養土地種植蔬果的鄉親反映,希望能另尋他處協助繼續體驗農耕生活,農業爲此再整理鬱金香種植區的土地,開闢3個體驗區,增設612圃畦數供認養。
鄉公所說明農場耕作區認養規則指出,設籍吉安鄉的民衆1人以1個單位爲限申請認養,年滿65歲以上長者或具身障資格者免收使用費,65歲以下每月酌收100元使用費,第2年續約者使用費爲每月50元,申請者需繳交保證金500元,可攜帶身分證與印章到農業課申請,名額有限。
鄉長遊淑貞表示, 鄉公所取得鬱金香花園6年免費使用權後,用心規畫土地運用,不僅保留綠意盎然的親子大草皮,也建置果樹園區、有機菜園種植體驗區,並把靠近住宅區的土地作爲停車區域,滿足周邊生活圈的停車需求。
吉安村長田秀鳳說,鬱金香花園的土地被活化後,每天清晨及黃昏都可看到鄉親健走運動、親子散步的溫馨畫面,早晚也有許多農夫爲自種的菜苗澆水、除蟲,大讚「種菜老康健、餐桌更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