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吉安鄉公所開路增交通便利 居民步行不必再繞路

花蓮縣吉安鄉宜安段土地遭民衆佔用45年,造成附近住戶通行不便,吉安鄉公所編列157萬元打通道路。記者王思慧/攝影

花蓮縣吉安鄉宜安段土地遭民衆佔用45年,造成附近住戶通行不便,吉安鄉公所編列157萬元打通道路,並協助佔用戶拆除建物。工程去年底動工,原預計4月6日完工,卻遇上臺電管線遷移延宕,復工後預計2周內完工開放通行。

宜安段815、815-1地號等土地位於吉安車站附近,1980年被鄉公所徵收後未開闢,竟被民衆佔用興建鐵皮工寮,導致南昌路居民要去昌隆三街口的南昌活動中心時,需繞行一大圈,費時又費力。

鄉長遊淑貞今天在鄉公所建設課長吳印浴、鄉民代表詹益萬、餘震華、林志忠、南昌村長陳振興及廠商陪同下,前往視察道路開闢工程。

吳印浴表示,徵收土地先前因未依計劃開闢,而被中央列管,經鄉公所與佔用戶協調拆除後,南昌路端違建去年自行拆除,但昌隆三街端遲未拆除,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直接拆除。

吳印浴說,拆除費用加上開闢道路費用,總經額爲157萬元,道路打通工程預計鋪設寬度4公尺、長度約47公尺的道路,2周內將完工並開放通行。

村長陳振興感謝鄉公所用心建設,他說,這條道路打通後,住在南昌路上的居民,可以不用繞路就直接走到南昌活動中心參與活動,加上村裡不好停車,道路開通後能增加村民步行意願。

遊淑貞表示,在代表會的支持下,自籌經費打通南北2個要巷變成道路,雖然拆除到開闢過程中,歷經許協調與協商,不過相信完工後可爲附近居民帶來安全與便利。

吉安鄉長遊淑貞表示,在代表會的支持下,自籌經費打通南北2個要巷變成道路,完工後可爲附近居民帶來安全與便利。記者王思慧/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