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春節連假髮生27次火警 漂流木火災就佔8件

花蓮春節9天連假共發生27件火警案件,平均1天發生3件,其中漂流木火災就佔8件。(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春節9天連假共發生27件火警案件,等同平均1天發生3件。(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春節9天連假,花蓮共發生27件火警案件,平均1天發生3件,其中火災案件22件、非火災案件5件;火災案件中,其他類火災14件爲最多,起火原因又以漂流木火災8件爲首。消防局認爲,發生原因與民衆在漂流木堆積區域故意或不慎遺留火種有關,除已在火災易發區設立防火宣導立牌,也將加強宣導火災防範措施。

花蓮縣消防局指出,1月25日至2月2日春節連假縣內發生27件火警,火災案件有22件,非火災案件5件,火警成災比例達80%;據案件類別分析,人員傷亡A2類火災有3件、佔14%,無人員傷亡A3類火災19件、佔86%。火災案件中,以其他類火災14件佔總數64%最多,其次爲建築物火災8件,爲總數36%。

消防局分析其他類火災案件中,起火原因以漂流木火災8件爲主要原因,顯示春節期間民衆可能在漂流木堆積區域,有故意或不慎遺留火種的可能性,燃放爆竹煙火佔3件爲次要原因。

消防局表示,針對漂流木火災防範部分,除在火災易發區設立防火宣導立牌,未來也將定期巡查爆竹施放熱區,透過防火教育減少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電氣火警部分也會加強宣導,提醒鄉親定期檢查電源設施,更換住家老舊線路並安裝住警器,確保用電安全。

此外,春節期間縣內共有614件緊急救護案件,其中,創傷案件有159件,爲總數26%,多與交通事故跟外出踏青摔跌傷有關;大量非創傷案件有270件,包括一般疾病104件、呼吸問題41件及心肺功能停止16件等,消防局研判與氣候變化、作息不規律及慢性病急性發作有關;未送醫案件有185件,佔30%。

過去3年春節期間縣內山域事故案件爲前年6件、去年1件及今年0件,原因可能與去年0403地震造成部分知名步道仍處封閉,山友大多改至其他縣市入山有關,不過消防局仍提醒民衆登山前隨時注意天候變化,做好體能評估與準備相關器材與裝備,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