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百年警察廳舍風華再現 結合在地創生、打造文化共融場域

歷史建築由「林田警察官吏派出所」(左)與舊林田派出所(右)共兩棟建造物組合而成。(王志偉攝)

花蓮縣鳳林鎮「林田警察官吏派出所」,是一處日治時期遺留下來的百年曆史建築,戰後一旁再蓋一棟「林田派出所」,兩棟建物都被列歷史建築,現已閒置。花蓮縣文化局委由中原大學建築系團隊設計修復再利用,呼籲地方提供意見,文化局科長黃用斌今說,不同功能有因應計劃,像是小型OT案、青創團隊進駐、甚至商業用途都不排除,期末報預計下個月出來會有更完整的規劃方向,讓這座歷史建築風華再現。

「林田警察官吏派出所」已有百年曆史,一旁爲舊林田派出,同爲歷史建物。(王志偉攝)

鳳林鎮爲日治時期官營移民村之一,「林田警察官吏派出所」於大正3年(1914)設置,至今已有111年曆史,當年爲臺灣總督府在官營移民村設置移民指導所作爲移民村重心,之後官營移民停止、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而一旁爲舊林田派出所,兩棟歷史背景不同警察廳舍,木構建物、鋼筋混泥土建築組合相當少見。在文化局主導下,啓動「修復及再利用計劃」,並由中原大學團隊進行調查研究,爲後續修復與活化奠定基礎。

百年曆史建物廳舍,雖有白蟻侵蝕與地板凹陷等問題,但整體結構尚稱穩固。(王志偉攝)

中原大學建築系教授葉俊麟表示,實地會勘近百年曆史建物廳舍,雖有白蟻侵蝕與地板凹陷等問題,但整體結構尚稱穩固;另一棟戰後建築則保存較佳,僅需局部修繕。他強調,該建築不僅具稀有性,庭園與街坡仍保留原貌,對研究移民村制度與地方空間演變具有高度價值。

百年曆史建物廳舍,內部建築特色仍嗅出日治時期氛圍。(王志偉攝)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黃用斌表示,目前建物已取得合法房屋證明,可作爲原用途的辦公廳舍使用。若欲進行商業化或多元用途,須依文資法完成三階段程序,包括修復計劃、規劃設計與修復工程,並檢討消防、無障礙等建管規範。文化局正研議以小型OT(委外經營)方式,引入在地團隊進行教育推廣、市集活動等,以低租金方式降低營運負擔,活化空間同時兼顧文化保存。

拜年派出所廳舍修復利用計劃案,中原大學已完成第一階段調查研究,期末報告預計下月出爐,將納入民衆意見,作爲後續規劃設計與預算申請等。(王志偉攝)

臺灣社造聯盟理事李美玲則指出,林田派出所具高度導覽潛力,若由地方創生團隊進駐,結合數位行銷與文史解說,將有助吸引年輕族羣與深度旅遊客羣。她坦言,高維護成本與使用限制爲經營挑戰,建議政府提供初期補助,並創造在地就業機會,讓空間真正成爲文化與社區共融的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