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業主裝修快收尾才發現裝錯房了,裝修款找誰要
業主帶着裝修公司去物業拿了鑰匙,裝修快收尾時才發現裝錯了房子,已經產生的裝修費誰來付?幾方僵持不下,裝修公司把兩套房子的業主及小區物業公司起訴到了法院,索要裝修款。3月7日,記者從郴州嘉禾縣人民法院瞭解到,該院民事庭調解了這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
裝修快收尾才發現裝錯了房
郴州嘉禾某小區業主曾梅委託兒子羅華與當地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裝修工程總價28.5萬元。
此後,曾梅的女兒羅玲帶着裝修公司去小區物業處領取鑰匙,物業公司翻看登記記錄發現,曾梅購買的是2單元102房,但羅玲拿鑰匙時堅稱自家是3單元102房。物業公司眼看拗不過業主,拿出3單元102房屋鑰匙交給了裝修公司。
裝修工程順利推進,直到工程只剩小半時,一對夫妻找上門,稱3單元102房是他們的房子。裝修公司馬上找到曾梅,確認發現曾梅買下的確實是2單元102房,而已經裝修了大半的3單元102房,業主確實是胡先生夫婦。
發現裝錯了房,裝修公司只得停工,此時,公司僅收到2.3萬元裝修工程款,而房屋裝修工程已完成約70%。
裝修公司數次找到曾梅一家索要裝修款,遲遲得不到滿意答覆。而胡先生夫婦在房子裝修已完成大半的情況下,繼續裝修完成,順利入住了。要不到裝修款,裝修公司把曾梅母子、胡先生夫妻以及物業公司起訴到嘉禾縣人民法院。
法院調解後裝修公司撤訴
案件經開庭審理,承辦法官認爲案涉房屋裝修已完成約70%,裝修部分已形成添附,若以“賠償損失、恢復原狀”的方式判決,將是“一舉兩失”。因此,本案採用調解的方式爲宜。
承辦法官多次組織當事人調解,耐心釋法明理。作爲業主方未經覈實房屋對涉案房屋進行裝修,是造成裝修錯誤的主要責任方。而本案中被告胡先生夫妻是實際獲益的一方,也應向原告支付合理費用。
經調解後,羅華給付嘉禾縣某裝修公司8萬元,胡先生夫妻給付裝修公司59700元,物業公司與裝修公司多次協商仍然不能就給付金額達成一致,糾紛將另行解決。裝修公司在收到兩家業主的轉賬後,本案以撤訴結案。
法官提醒,購房者在裝修房屋前一定要經過交房驗收,多和開發商、裝修工人溝通,在仔細覈實房屋的具體位置、相關信息後再裝修,避免因裝錯房屋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文/視頻 全媒體記者 虢燦 通訊員 劉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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