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撞傷路人後殺人拋屍,法院:犯故意殺人罪,已執行死刑
新京報訊(記者徐鳴)近日,有網友稱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張貼了“罪犯彭飛被執行死刑”佈告,因犯罪手段殘忍,引發關注。7月17日,常德中院工作人員就此事迴應新京報記者稱,佈告內容屬實,已張貼於法院門口。
佈告顯示,彭飛,男,1983年生。2022年11月7日19時許,彭飛駕駛貨車行至常德市一田間小路,將村民王某梅撞入路邊蓮藕田。事後雙方爭吵扭打,彭飛將王某梅掐死。
彭飛隨後將屍體拋至廢棄小學廁所內糞池。次日,他因害怕王某梅指甲中留有自己的皮屑組織被公安機關發現,遂從家中取菜刀返回上述廁所,砍斷手腕未果,用指甲剪剪掉死者指甲。
經法院審理認爲,罪犯彭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彭飛因駕車撞傷被害人王某梅而引發衝突,當場殺死王某梅,並移屍、拋屍、毀屍滅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常德中院依法以彭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彭飛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經最高人民法院複覈,裁定覈准彭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常德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於2025年7月16日將罪犯彭飛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編輯 彭衝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