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戴道晉受審,被控24年受賄超1億元

2025年3月26日,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戴道晉被控24年受賄超1億元,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公開簡歷顯示,戴道晉爲漢族,1957年2月生,湖南漢壽人,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南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

戴道晉職業生涯起步於湖南省漢壽縣漢太公社幹部,後曾長期在湖南省委組織部工作,1996年開始擔任省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2000年,戴道晉調任地方鍛鍊,任資興市委書記。2002年,戴道晉調入郴州市工作,此後10年間先後擔任郴州市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等職務,2011年11月,他被任命爲湖南省政府辦公廳主任,2014年11月升任副省長,直至2017年退居二線,任湖南省政協副主席。

2021年1月28日,政協湖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戴道晉辭免湖南省政協副主席職務的決定。當日與戴道晉一同卸任省政協副主席的還有彭國甫。而彭國甫已在2024年1月10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2024年1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宣戴道晉被查。2024年7月31日,戴道晉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曾通報,經查,戴道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棄守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惡化地方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違背組織原則,任人唯私唯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利用職權爲親屬在生產經營中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戴道晉還被指弄虛作假,大搞數字政績;對家人失管失教,搞“家族式腐敗”;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被開除黨籍後,戴道晉隨後於2024年11月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該案庭審中,珠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24年,被告人戴道晉利用擔任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秘書長、副省長,湖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7億餘元。

此外,2021年下半年至2023年,戴道晉退休後利用原擔任湖南省副省長,湖南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66萬餘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戴道晉的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戴道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戴道晉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