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購買首套住房補貼契稅
5月28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省財政廳等9部門出臺《湖南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加大契稅等政策支持力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對在擬購房的縣(市、區)無住房,購買首套新建商品房的,積極採取契稅補貼政策。
就社會關心的多子女家庭購房問題,“湘十條”從三個方面提出政策支持。一是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在擬購住房所在縣(市、區)已有住房的,套數認定覈減一套,按覈減後的套數認定標準執行住房信貸政策;二是對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購買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勵給予一定比例的契稅補貼(契稅補貼政策可以疊加),並可給予一定額度的貨幣或面積補貼;三是合理提高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貸款額度分別在現有額度上限基礎上再提高不低於20%、30%。
圍繞房屋“以舊換新”,“湘十條”提出,對在同一城市出售自有住房之日起一年內,重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對其出售自有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對在當地出售原有住房且換購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網籤合同備案的,給予新建商品住房總房價一定比例的購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