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娃:公司股票4月30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簡稱變更爲“ST葫蘆娃”

4月28日晚間,海南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葫蘆娃,605199.SH)公告,因《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8.1條第(三)項規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未按照規定披露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觸及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將於4月29日停牌1天,4月30日起實施風險警示,實施風險警示後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爲5%。實施風險警示後公司股票將在風險警示板交易。實施風險警示後A股簡稱爲ST葫蘆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