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倉庫違法堆廢棄物釀火警 竹縣府祭4措施防堵

湖口鄉湖中路巷內一處鐵皮倉庫日前發生火警,遭發現除了是違建之外還違法堆置廢棄物,新竹縣府祭出4措施防堵類似事件。(新竹縣府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湖口鄉湖中路巷內一處鐵皮倉庫16日發生火警事件,新竹縣政府發現該建築早在2023年就被斷水斷電強制拆除,卻仍然遭堆放廢棄物,更導致火災發生,縣長楊文科除了下令追查,也對於無視勒令停工命令、持續違法使用農地的情節重大個案,祭出4措施防堵。

湖口鄉湖16日鐵皮倉庫火警事件,縣府指出,該處2023年已列入追查違建一案,該現場建物涉及未經覈准擅自興建鐵皮建物及水泥鋪面,涉嫌違規使用,已於2023年5月17日立即下達斷水斷電及強制拆除違建,但其仍有廢棄物堆置問題,相關違法部分同步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爲防範類似事件重演,縣府祭出4大鐵腕措施,包括: 針對違反管制使用土地規定者,將裁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限期1個月內改善完成,並得按次裁罰。未積極改善完成恢復原狀,報請地方檢察署依刑法偵辧。

其次是農地作違規鐵皮工廠或倉庫使用,造成農地及水源污染,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對於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虞的場址,查證屬實將囑託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禁止處分之登記,登載於土地登記簿。

縣府也要求鄉鎮市公所針對違建案件主動積極查報,務求在違建形成初期就予以根除;農地上大型違建一律採即報即拆爲原則。最後是施工中的違建,立即要求停工,若繼續施工不從者,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楊文科呼籲,對於無視勒令停工命令、持續違法使用農地的情節重大個案,除張貼限期強拆通知外,亦將視違規情節加重處罰、移送法辦。至於本次火警起因是否涉及人爲,仍待進一步詳細鑑定釐清,警方將依法辦理,全力追查。

針對農地使用管理,縣府呼籲業者與地主切勿心存僥倖。依規定,農牧用地如需設置用電,須由申請人向臺電公司提出農業用電申請,經鄉鎮市公所行政協助現況描述,再由臺電依法規覈定後送電,各鄉鎮公所若發現與實際用途不符時,請儘速查報,將依法追究。新竹縣政府已於今年3月鄉鎮市長聯繫會議中與各鄉鎮市公所形成共識,將強化地方查覈機制,聯手防堵違章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