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神醫林聖章涉詐健保費二審無罪 檢方上訴仍遭駁回
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逆轉改判無罪後,高檢署高雄分署不服上訴被駁回並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被譽爲「護國神醫」的高雄幸福診所負責人林聖章,被控2014至2016年,讓未領有醫師執照的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詐領2萬8409元健保費。一審林、陳被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分別判刑10月、7月,全案上訴二審逆轉改判無罪,高檢署高雄分署不服上訴被駁回並定讞。
林聖章多次擔任亞運、世大運及奧運中華代表隊隊醫,照料過戴資穎、郭婞淳等名將,郭婞淳臉書中多次提及林聖章,於東京奧運奪金後,更到診所送上感謝,林也被譽爲「護國神醫」。
林聖章年前遭控指示診所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由陳在電子病歷記載病患姓名、就醫日期、疾病名稱及開立藥物品名等資料,同時虛僞記載病患經由合格醫師看診的結果,再由他指示不知情診所人員依據此電子病歷資料製表,按月以電子申報方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共領得2萬8409元。
一審橋頭地院傳喚7名證人調查,有證人指稱回診時都是給女醫師在診間看診,沒有其他醫師在場,也沒有碰到林聖章,合議庭認定已違反醫師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林、陳各判10月與7月徒刑。
2人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爲證人作證時距案發已8、9年,且林受正規醫學教育並執業多年,收入頗豐,診所另僱多名醫師,不缺人力,受僱醫師薪酬按診次,而非看診人數計算,沒有移出病患減省薪資成本的「微誘因」,也沒有讓林不顧聲譽、鋌而走險,由護理師爲病患看診、治病的動機,28日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2人無罪。
高雄高分檢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認爲二審判決被告無罪並無不合,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