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臨停未靠邊!乘客開車門撞傷騎士 無照運將判拘35天

▲未緊靠路邊就讓乘客下車,女騎士撞車門多處挫傷,計程車司機過失傷害判罰3.5萬。(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女子搭乘計程車下車時,未注意後方車流便開啓車門,導致一名蘇姓女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車門受傷。檢方調查發現,當時計程車涂姓男司機違規在紅線上臨時停車,且車輛未緊靠路邊,依過失傷害罪將其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酌塗男坦承犯行,判他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3萬5,000元。

計程車涂姓男司機雖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卻因酒駕遭吊扣未繳回,經監理機關逕予註銷,且其未重新考領,仍於2024年4月2日下午5時36分,駕駛計程車載客行經孝二路時,在紅線路段違規臨時停車,且車輛未貼近路邊,導致乘客開門下車時,造成蘇女閃避不及,撞上車門受傷,傷勢包括右胸、右膝、右手腕與右腳踝多處挫傷。

檢方指出,塗男明知該路段禁止停車,卻仍臨停未靠邊,亦未注意後方有無來車,便讓乘客下車,顯有過失。司機對違規及過失傷害事實亦均坦承不諱。

法院審理後,認爲塗男犯後態度良好,依《刑法》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5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