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右轉遭攔查!警質疑改裝避震器引爭議 騎士諷:沒常識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昨(13日)深夜,彰化縣大村鄉發生一起警民爭執事件。一名機車騎士因紅燈右轉遭巡邏員警攔查,過程中,警方發現其機車踏板疑似加裝非原廠避震器,欲以「擅自變更車體」開單舉發,引發騎士不滿嘲諷警「沒有基本常識」,最後警方僅以紅燈違規右轉開罰,彰化監理站對此也做出相關說明。

▲彰化男騎士紅燈右轉違規,員警發現踏板疑似改裝避震器引爭議。(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員林警分局表示,13日深夜22時56分,大村派出所員警於中正西路與擺塘巷口執行酒駕取締勤務時,發現該騎士違規紅燈右轉,隨即上前攔停。開單過程中,員警質疑機車腳踏板的連桿支架及避震器涉嫌非法改裝,騎士則反覆質問:「避震器算擅改車體嗎?」警方堅稱「非原廠即屬違規」,騎士不滿要求出示法條,嘲諷員警連「基本常識都沒有」,最終拒籤罰單,要求以郵寄方式送達。

▲彰化監理站檢驗機車。(示意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此段與警方爭執畫面被民衆上傳到「社會事新聞影音」,從畫面中可以看到騎士不斷的員警質問「你要開什麼,避震器怎麼了」、「避震器算擅改車體嗎」、「爲什麼避震器算擅改車體」、「所以避震器不是裝原裝的就是算擅改車體」,員警被盧到,只好迴應騎士「去問監理站」,最後還對員警撂了一句「一般基本認解都沒有」以拒簽收場。

▲彰化監理站對避震器改裝說明違反道交條例第16條。(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事後,員林警分局澄清,員警當下僅針對違反道交條例第53條「紅燈右轉」開罰600元,未實際舉發改裝車體,彰化監理站則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機車避震器改裝不得使車輛高度超過原廠規範,若含擋風鏡最高不得逾2公尺,違者可處900至1800元罰鍰,但須經實際測量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