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火速剝離子公司 佈局新賽道僅10個月
本報記者 莊靈輝 盧志坤 北京報道
正式入股後約8個月,浙江宏昌電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1008.SZ,以下簡稱“宏昌科技”)火速剝離旗下一家汽車零部件子公司。
日前,宏昌科技發佈公告稱,公司與自然人張春華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同意將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蘇州納斯康迪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納斯康迪”)65.93%的股權轉讓給張春華。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將不再持有納斯康迪的股權,納斯康迪將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宏昌科技於2024年4月宣佈入股納斯康迪,收購價格合計2061.4656萬元。當年6月,宏昌科技將納斯康迪並表,並完成相應公司工商變更。收購之初,宏昌科技就坦承納斯康迪規模尚小且存在一定虧損。相較入股價格,宏昌科技此次售出納斯康迪相應股權價格略有折價,爲2050萬元。
並表約8個月
此前,宏昌科技並未單獨披露入股納斯康迪一事,而是在2024年一季報中對相應事項進行了披露。
宏昌科技此前指出,2024年4月25日,公司簽署了《股權收購協議》,通過股權轉讓和增資結合形式合計使用2061.4656萬元對外投資納斯康迪,佔該公司65.9295%股權。
該筆交易共分爲4部分,交易對方涉及2位自然人及1家公司。
其中,宏昌科技受讓自然人丁白金持有納斯康迪8.3391%股權,對應交易對價0元,同時受讓該部分股權對應的183.46萬元未實繳出資額的出資義務。
同時,宏昌科技以907萬元受讓自然人宋捷敏持有的全部納斯康迪39.81%股權,並受讓該部分股權對應的68.0056萬元未實繳出資額的出資義務;以275萬元受讓無錫瑞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納斯康迪10.00%股權。
此外,宏昌科技以貨幣資金628萬元向納斯康迪增資,增資完成後共持有該公司65.9295%股權。
在一系列操作下,納斯康迪於2024年6月28日完成工商變更,並於當年6月起納入宏昌科技合併報表範圍。
如此算來,宏昌科技將納斯康迪並表約8個月後,就宣佈以2050萬元售出相應資產。對比收購與售出價格,宏昌科技此次投資納斯康迪直接損失爲11. 4656萬元。
據宏昌科技2024年半年報,當期納斯康迪總資產爲411.8萬元,淨資產爲-13.47萬元,營業收入與利潤均爲0。宏昌科技也指出,短期來看,因現有收入規模較小,尚未覆蓋相關費用,納斯康迪存在一定的虧損。
新成立汽車零部件子公司
宏昌科技入股納斯康迪背後,與其在汽車零部件領域佈局有關。
資料顯示,納斯康迪成立於2018年10月,註冊資本2702.4萬元。是一家專門從事汽車電子水泵研發、生產、銷售的公司。
“納斯康迪現有玉柴機器、雲內動力、五徵汽車、廈門金龍、三一重工、青島明宇、北汽福田、零跑汽車、大運汽車、山東力創、江蘇新淼等商用車、乘用車及儲能客戶。”宏昌科技在2024年半年報中表示,中長期來看,通過收購納斯康迪能進一步加快公司進入汽車領域的節奏,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爲何標的公司成立已久且擁有多家客戶,營收規模仍較小?又爲何正式入股後約8個月時間就火速剝離相應資產?宏昌科技未在公告中披露此次出售相應股權具體原因,僅表示本次交易綜合考慮了公司和納斯康迪的實際情況與公司未來的整體戰略,有利於公司優化資源配置。
宏昌科技主營業務爲流體電磁閥、傳感器及其他電器配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流體電磁閥、模塊化組件、水位傳感器及開關門鎖,是生產各類家用電器的重要構件。
“2023年公司加大了對汽車零部件業務的投入,若汽車零部件業務能保持穩健的增長將突破現有的業務格局打開良好的增長空間。”宏昌科技在2023年年報中表示,公司主要經營場所位於浙江省金華市,馬路對面爲汽車零部件客戶零跑汽車的主要生產基地,良好的地理位置有利於公司獲得更好的訂單機會,爲公司汽車零部件業務打下良好的基礎。
此外,宏昌科技還多次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對汽車零部件業務的投入,建立完善的汽車零部件研發、生產、質量管控等管理系統,力爭將汽車零部件打造爲公司第二增長點。
不久前,宏昌科技還對外投資成立了一家汽車零部件公司,名爲浙江宏昌致遠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由宏昌科技全資控股。
不過,目前還未看出宏昌科技汽車零部件業務具體發展情況。至2024年半年報,宏昌科技仍未將汽車零部件產品營收單獨列報。當期該公司智能家電部件產品營收佔比接近99%,其他產品營收規模爲476.06萬元。
“2023年,公司加大了汽車內飾件業務的投入力度。目前,用於內飾件生產的廠房已經交付使用。”2024年5月,宏昌科技在業績說明會上如此陳述其汽車零部件業務經營情況。
此次出售納斯康迪相應股權,宏昌科技汽車零部件業務佈局計劃是否有變?近期新成立的汽車零部件子公司主要負責哪些業務?此次“買入賣出”納斯康迪相應股權產生的實際損失有多少?就相應問題,記者致電宏昌科技董秘辦採訪,並按對方要求發送採訪提綱。對方表示已收到相應提綱,會向相關領導反饋。截至發稿,未獲對方回覆。
(編輯:盧志坤 審覈:童海華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