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揹包客棧爆猥褻案!3陸女遭闖房騷擾 警追查中
在澳州讀書的3名陸籍女子23日入住恆春33揹包客棧,不料睡到半夜突然有男子闖入房間還在她們面前做出猥褻動作。(民衆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在澳州讀書的3名陸籍女子23日入住恆春33揹包客棧,不料睡到半夜突然有男子闖入房間還在她們面前做出猥褻動作。(民衆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在澳州讀書的3名陸籍女子23日入住恆春33揹包客棧,不料睡到半夜突然有男子闖入房間還在她們面前做出猥褻動作,她們嚇得趕緊報警處理,卻發現聯繫不到老闆,憤而在網路評論上寫下經過,提醒女生不要入住;猥褻案爆發後,屏東縣政府交旅處也查出該旅店是非法經營,將進行稽查開罰,最高可罰100萬元。
在恆春33揹包客棧的網路評論中可看到這則留言,「昨晚我們3個女生住在這家青旅的女生宿舍,凌晨4點左右,一個陌生男子突然闖進房間,竟然在我們面前做出猥褻行爲!我們立刻報警!整件事太可怕了!但最誇張的是,事情發生之後,旅館的老闆居然完全聯絡不上、整個人消失了!女孩們拜託不要訂這間住宿!這裡超級不安全,管理人完全不負責!」
對此,恆春警分局證實,24日清晨接獲3名女子報案指稱,她們在揹包客棧的房間睡覺時,察覺有不明男子進入房間,並疑似有猥褻行爲,員警獲報後立即至現場採集相關跡證,目前已鎖定特定嫌犯,將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受理申訴。
警方進一步表示,該男子行爲已觸犯刑法乘機猥褻罪,依據刑法第225條第2項規定: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爲猥褻之行爲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猥褻案爆發後,屏東縣政府交旅處也查出該旅店是非法經營,交旅處表示,該民宿爲非法旅宿業者,縣府將派員前往稽查,並依發展觀光條例及民宿管理辦法開罰,以房間數計算,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而經勒令歇業仍繼續經營者,得按次處罰。
交旅處也再次提醒民衆,務必選擇合法旅宿,以確保住宿品質與人身安全,切勿入住未合法申請登記及違規擴大營業房間的旅宿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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