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逆子林清嶽 為奪家產弒親106刀震驚社會

高等法院上午開庭宣判林清嶽殺父案,被判死罪後的林清嶽面無表情步出法庭。 聯合報系資料照(2002/03/17 本報資料照 )

1998年林口地區發生一起逆倫弒親案震驚社會,當地知名的總鋪師林銀樹與妻子曾玉甘,被發現遭人砍殺106刀陳屍家中,林氏夫婦命案發生後,警方靠着凶宅現場蛛絲馬跡,經過8個小時的蒐證,所有物證都直指死者獨生子林清嶽涉有重嫌,而將之逮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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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富裕的林清嶽是林家唯一的兒子,林氏夫婦對林清嶽非常溺愛,生活物資有求必應,但林清嶽在父母過於溺愛之下,不但荒廢學業,更是長期遊手好閒,母親擔心其生活短缺,每月提供3萬元的零用錢供其揮霍,但林清嶽與朋友經常出入不正當場所,導致左支右絀捉襟見肘,向父母借錢遭拒,而懷恨在心。

年僅18歲的他在朋友的提議下,準備殺害其雙親、以謀取父母遺產、奠儀及保險理賠金等財產,最後竟與女友賴英毓,朋友蘇彥哲、劉玉薰、江玉如、卓思吟等5人共同謀殺父林銀樹、母曾玉甘,其中林清嶽持菜刀殘酷砍殺父母106刀,還脅迫同夥砍了3刀,以求有人分擔罪責,共計砍殺109刀引發輿論譁然。

林清嶽從被逮捕後,至始至終對自己犯下的案件毫無悔意,法院在輿論壓力下,一、二審皆判處林清嶽死刑,而林清嶽直至死前皆未曾懺悔,認爲他毫無對不起父母,而是雙親對不起自己。

最後由最高法院判處林清嶽死刑定讞,其他五名共犯有期徒刑5至16年確定,2002年5月6日押赴刑場正式伏法,結束23年的短暫的生命,死後透過林口長庚醫院,捐出器官心臟、兩個腎臟、一對眼角膜,以及皮膚、骨骼等器官,遺愛人間。

至於林宅在血案發生後,始終無人居住亦無法脫手,直到2012年才由工程單位承租,目前作爲工務所及員工宿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