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狗半夜發情亂衝 女騎士撞上「人狗雙亡」!飼主切割被打臉

▲臺中一名張男收養流浪黑狗,卻沒綁好發情犬隻,導致一名徐女撞上犬隻死亡,判決近日出爐。(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張男見一隻黑狗流浪,好心收養餵食,不料2023年農曆年前,黑狗疑似發情,半夜咬、扯斷牽繩衝到馬路上,一名徐女騎車撞上,黑狗死在路中間,徐女摔下果園,隔半小時才被人發現,不治身亡。飼主張男警詢時坦承是飼主,開庭時卻「切割」否認,地院審酌後認定張男是飼主,依過失致死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檢警查,2022年9月,張男發現自家位在新社區東湖街2段20巷的農舍附近有黑狗無人飼養,隨即飼養該犬。隔(2023)年1月19日凌晨3時許,黑狗原本被綁在農舍洗手檯邊,疑似發情咬、扯斷不牢固的牽繩,奔走到附近道路,適逢一名徐女騎乘機車準備上班,不慎撞擊犬隻,連人帶車摔落對向果園裡。

時隔半小時後,一名路人駕車行經,發現路中躺着狗屍,一旁還有機車,才發現徐女倒臥在果園內,徐女被緊急送醫後,仍因頭部重創傷重死亡。

飼主張男在警詢時稱,狗狗原本是流浪狗,很可憐,纔會買東西給牠吃,原本打算過完年就帶牠去結紮,坦承是犬隻飼主。員警也證稱,張男第一時間在現場時,就有說黑狗是他養的,有說有把狗綁住。

對於犬隻是否是張男所飼養,鄰居說法都不同。一名證人翁男認爲,張男只是好心去餵養,另名秘密證人原先說,張男只是放飼料在附近,有人看到空了也會幫忙倒,案件審理時,改口認爲是張男所養。

地院認爲,張男既心生餵養、照顧本案犬隻之意,且實際有餵養、照顧之舉,難認犬隻一開始爲流浪犬,即解免被告身爲飼主之責任,案發時,張男確實爲飼主。

張男辯稱,平時居住在臺北,一個月只有10天在農舍,難以認定是飼主,且使用的牽繩強度夠,已經盡保證人義務,本案無監視器,無法確定徐女是否精神不濟逆向碰撞犬隻,請求無罪。

臺中地院審酌,犬隻有出現發情情況,應防止犬隻騷擾或攻擊用路人,張男疏於注意牽繩強度,且犬隻栓於戶外,顯有過失。

地院考量,徐女告訴人稱張男事後毫不關心,造成家屬莫大悲痛,未能與被害人家屬調解,張男已經退休,坦承是飼主,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如易科罰金1日1千元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