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店家賣金飾、連鎖炸雞 「客家幣」效益遭質疑 客委會迴應了
爲了鼓勵民衆使用客語,客委會將發放總共28萬份、面額1000元的數位「客家幣」。(資料照/花蓮市公所)
爲了鼓勵民衆走入客莊講客語,客委會今年發放28萬份、面額1000元的數位「客家幣」,但立委指出,因合作店家僅在客家人口數達3分之1以上的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導致居住在高雄、新北等都市的客家人難以使用客家幣,呼籲改善。客委會表示,將研議擴大客家幣使用範圍,包含是否增加合作店家、放寬發放年齡限制都會檢討。
客家幣開放通過客語認證考試者、客語家庭以及18至49歲青壯年,在位於11縣市、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1500 家「𠊎講客」特約店家消費使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及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蔡佩珈攝)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指出,客家人口在都市大多散居,但因客家人口要達到3分之1以上才能列爲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目前新北市僅三峽一個裡被認列,導致新北市大部分客家人難以使用客家幣,希望客委會改善。
民進黨立委黃捷也說,儘管高雄市三民區、鳳山區及左營區客家人口數多,但因總人口數更高,比例僅2成,無法被列爲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也沒有𠊎講客特約店家,無法使用客家幣,希望客委會可改用人口數作爲實施客家文化政策的條件。
她提到,目前1500家𠊎講客特約店家,很多都是常見連鎖店,例如炸雞、火鍋等,質疑這些合作店家是否符合客家幣的精神。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表示,客家幣旨在鼓勵民衆走入客莊使用客語,進行文化傳承及活絡地方經濟,卻有合作店家賣金飾,導致客家幣淪爲「消費券」,若消費地點與客語文化沒有強力連結,要如何達到發放客家幣的目標?另外,客家幣僅限18至49歲民衆使用,希望可檢討放寬。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則建議,客委會可仿效認同卡,與公股銀行合作發行「客家認同卡」,相信能放大面值1000元的客家幣效益,也較符合年輕人的消費習慣。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古秀妃15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業務並備質詢。(姚志平攝)
客委會主委古秀妃表示,希望明年繼續發放客家幣,已請各地方政府回報客家人口達一定比例地區資訊,以研議是否開放非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店家也可使用客家幣,並重新篩選客家幣合作店家,讓店員也會講客語、納入有特色的店家。至於發行「客家認同卡」會再討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