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溢誠快評》「臺灣籍」爲何可貴?

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辦法,臺灣人因申領中國身分證件而被註銷臺灣身分,須符合新增第三條規定。(中時資料照)

也不知道究竟是柿子挑軟的捏,還是專門欺負弱勢羣體,陸配對民進黨而言始終是「非我族類」,相較外配4年、堅持6年後才能入籍,更動不動驅逐出境、註銷戶籍,令在臺定居並參與公共事務的陸配人人自危。

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辦法,臺灣人因申領中國身分證件而被註銷臺灣身分,須符合新增第三條規定:一、對臺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二、有助於臺灣整體利益;三、基於人道考量,才能申請回復臺灣人民身分。

陸委會強調,「臺灣籍」非常可貴,不是想取得就能取得,尤其曾經主動放棄臺灣籍的人,政府核發身分許可,必須有足昭公信的理由。這三個條件是把過去審查的標準加以明確化。雖然法令用語是「回覆」,但實質上就是「中國籍」要申請取得「臺灣籍」。有這種需求的大都是陸配。

這三要件,恐怕只有民進黨、黨外時期那些創黨元老纔夠資格,一般平民百姓如何搆着,高設門檻分明強人所難,對臺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那不就暗示他們要去當臺諜,偵測、泄露大陸國安、國防機密來換取臺灣身分,而基於人道考量擺明就是得遭受中國政治迫害,至於有助於臺灣整體利益又未免太過抽象,怎麼去定義、衡量?

無論是陸配,還是去大陸求學求職經商的臺生臺乾颱商,本都是臺灣家庭重要成員,多半安分守己,爲兩岸經濟社會發展做着貢獻,卻被民進黨區別、歧視對待。民進黨政府以法律程序,逕行赤裸裸的意識形態壓制,殺雞儆猴,意圖使「反獨促統」聲音噤若寒蟬。此舉雖有助於民進黨長期執政,卻嚴重破壞百姓家庭的正常生活,徒生社會不安因素。「臺灣籍」之可貴,貴在臺灣的民主價值與溫情,一旦把人民當敵人,執政黨爲政治利益任意限縮人民之權益,反讓「臺灣籍」失去其可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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