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趨勢-臺灣應掌握核融合能源商機

臺灣既有核二、核三是舊機組,依國際趨勢還可延役20年,核四廠是全新機組則可使用60年,放着現成核電廠不用,而要再花巨資引進SMR的做法遭質疑。圖/本報資料照片

823公投臺灣民衆投出434萬1,432票贊成延役核三電廠、佔投票人數74.17%。但很可惜,未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門檻,此次公投仍有1,500萬民衆未出來投票。臺灣能源結構保持一定比例核能,應是臺灣未來人民的心聲。

美國在臺協會AIT處長谷立言在公投後,頻頻接觸臺灣朝野政治人物,遊說美國SMR核能設施,清華大學也組團赴美考察SMR核能設施,並考慮在清華大學校園內組裝微型核能設施〈MMR〉,藉此引進SMR的組裝施工與零組件製造能力。

個人認爲,SMR仍是核分裂發電,依舊有核廢料問題,同時SMR核分裂發電廠的場址依然要能避開斷層與有堅實地盤,臺灣能提供核分裂電廠地場址,就是現在覈一、核二、核三、核四場址,因此未來SMR設廠依然是在目前核電廠廠區。

美國爲何近年大力發展SMR?因爲美國已沒有類似核三、核四大型電廠的施工能力,核四廠是西屋公司設計、最後是臺電公司摸索施工完成,因此工期一再延宕。

與核四相似的電廠,爲芬蘭新核電廠爲美方設計,工期達12年,相對SMR的工期大約2~3年,一部機組發電最多服務30萬人,與核三、核四機組發電量差3倍以上,核三、核四機組可服務百萬人工,臺灣既有核二、核三是舊機組,依國際趨勢還可延役20年,核四廠是全新機組則可使用60年,放着現成核電廠不用,而要再花巨資引進SMR絕對是錯誤地核能政策,盼望賴政府能在深思。

核融合或稱核聚變發電是解決核廢料問題的核能源,因此近年各國紛紛提出重測來因應,加拿大的核聚變2030:加拿大路線圖,英國的關於新的聚變能國家政策聲明的磋商、韓國的核聚變能源實現加速戰略計劃、美國的2024年聚變能戰略、德國的德國製造的核聚變,其中美國表明2030年代示範堆落地,2040年代規模化商用、德國則在2045年併網原型堆和無補貼商運電廠爲雙目標。

另外,從美國的Helion Energy公司採用場反位形(Field Reversed Configuration, FRC)反應堆技術,與微軟簽訂全球首份聚變電力採購協定,計劃2028年利用其首座核聚變發電站向微軟供應不低於50MW的電力。Commonwealth Fusion Systems(CFS)公司正推進全球首個高溫超導託卡馬克實驗堆SPARC的建設,該裝置預計2026年建成,計劃於2027年首次實現淨能量增益。

若上述目標達成,將爲後續聚變商業化發電奠定基礎。CFS的下一階段目標是建造全球首座電網級商業聚變發電廠(ARC),該電廠爲電網規模設施,計劃於2030年代初投入運行,可發現呼應美國政府戰略目標。

未來20年核融合發電應會普及化,與其引進SMR不如好好投入人力與經費在覈融合發電的相關產業鏈,屆時核二、核三20年延役一到,臺灣就有能力迎接核融合發電,實現零碳無核廢的能源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