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陽光棍突破120萬?假的

近期,信陽溮河公安分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發現,婚介從業人員王某在某平臺發佈“信陽光棍突破120萬,男女比例2:8”的不實信息。

2025年4月2日,王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其編造傳播散佈網絡謠言的違法事實。經查,王某爲博眼球、吸引流量,編造“信陽光棍突破120萬,男女比例2:8”的虛假內容後,上傳至某社交平臺的個人賬戶上,引發網絡傳播並造成不良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目前,警方已依法對王某予以行政處罰。

造謠、傳謠需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網絡謠言如此囂張,我們就拿它沒辦法了嗎?並不是。社會規則讓生產生活有條不紊地進行和發展,而網絡是現實社會的延伸,理所應當受到規則的約束,違反網絡秩序規則也將受到相應的懲罰。

1.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2.刑事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以及兩高《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以及兩高《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利用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製造、傳播謠言,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處罰。

面對“網絡謠言” 我們該怎麼做

謠言止於智者

不盲從聽信網絡的隻言片語,在尚未全面瞭解信息前,引人注目的內容不要隨意編輯、轉發,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風,要有求真務實的品質,通過官方等正規渠道瞭解信息,堅決不做造謠者和傳謠者。

增強自我保護

知識儲備越充足,辯證思維就越強,謊言在知識面前自然不攻自破。多讀書、讀好書,掌握一定的社會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自覺學法守法

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們享有表達自由的權利,但也要承擔起維護真相的義務。對法律心存敬畏,學習法律知識,培養守法好習慣,保護自己也是保護我們的家人。

參與網絡建設

你傳播的任何一個謠言都有可能成爲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因此要謹言慎行,拒絕成爲“鍵盤俠”,堅決維護良好的網絡秩序。每一個網民都有義務抵制虛假信息,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虛假信息,不冷眼旁觀。

警方提醒

網絡無邊,法律有界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請廣大網民遵守法律法規

規範上網行爲

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自覺抵制網絡謠言

共同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來 源:平安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