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銀承辦保代業務爆2類瑕疵 金管會共裁罰80萬

▲合庫銀行營業部營業大廳 。(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28)日公告,對合庫銀辦理兼營保險代理人業務專案檢查發現,共有理財講座業務不實、保單照會細節欠缺管理2類瑕疵,合併裁罰80萬元。

第1類問題是合庫銀陳報理財講座業務不實,金管會裁罰30萬元。

金管會發現,合庫銀113年第4季由某家人壽辦理9場理財講座,但未留存客戶說明文件、講座主題與實際課程不符,未能確認講座主題內容真實性,及活動內容有推介特定金融商品之情事。

另外,合庫銀113年12月9日新明分行理財講座有實際並未舉辦講座之情事、114年2月20日一心路分行理財講座及114年3月10日新竹分行理財講座有未留存課程相關文件之情事。

第2類問題則是合庫銀對保險公司照會涉異常招攬案件,未建立異常招攬態樣管理機制,金管會裁罰50萬元。

金管會公告舉例,合庫銀對保險公司照會「要保人法定代理人表示當初去存錢,不知道投保保單」、「保戶表示只是存定存,非購買保險商品」或「要保人表示收到保單後發現和服務人員一開始提供的試算表第2年就回本不一樣」等,公司有皆未進一步瞭解招攬過程及加強管理,以防範業務員未充分說明金融商品重要內容的情況。